結合宗教團體、社會福利等機構辦理安置處所提供無家可歸、暫時不適宜回家的更生朋友作短暫性收容居住,並且協助就業、技能訓練、心理輔導,一般收容期間訂為3至6個月,期滿後如仍有收容必要者,評估延長3至6個月。
台中璞園(女性安置)
會別
類別
委辦單位
收容對象
收容性別
收容名額
聯絡電話
臺中分會
一般成年類
財團法人基督教臺中更生團契
中華民國國民
18歲以上未滿65歲,
且符合更生保護法
第2條規定之受保護人
女
5名
04-22236240
出處:
文章網址:https://www.after-care.org.tw/cht/index.php?act=article&code=print&ID=&ids=7828&date_st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