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協助自願接受戒毒的更生朋友,目前與宗教團體、社會福利等機構合作辦理專門戒除煙毒酒癮的安置處所,一般收容期間訂為1年6個月,期滿後如仍有收容之必要,評估延長3至6個月。收容期間施以課程學習、就業、技能訓練、心理諮商輔導,遠離毒品誘惑。
渡安居
會別 類別 委辦單位 收容對象 收容性別 收容名額 聯絡電話
宜蘭分會 戒除煙毒
酒癮類
宜蘭縣渡安居女性關懷協會 收容之
對象及條件:
(一)中華民國
女性國民,
18歲以上
未滿65歲。
(二)違反毒品
危害防制
條例施用
毒品案件之
符合更生
保護法第2條
規定得受
保護之更生
人或
經宜蘭縣政府
毒品危害防制
中心轉介
之收容人
18 03-925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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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文章網址:https://www.after-care.org.tw/cht/index.php?act=article&code=print&ID=&ids=6889&date_st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