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宗教團體、社會福利等機構辦理安置處所提供無家可歸、暫時不適宜回家的更生朋友作短暫性收容居住,並且協助就業、技能訓練、心理輔導,一般收容期間訂為3至6個月,期滿後如仍有收容必要者,評估延長3至6個月。
趕路的雁中途之家
會別 類別 委辦單位 收容對象 收容性別 收容名額 聯絡電話
士林分會 一般成年類 中華趕路的雁全人關懷協會
 

中華民國國民

18歲以上未滿65歲,

且符合更生保護法

第2條規定之受保護人

5名 02-2833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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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文章網址:https://www.after-care.org.tw/care_keelung/index.php?act=article&code=print&ID=&ids=6868&date_st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