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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高雄分會委託更生人戒治毒癮安置處所經營管理公告

更生人戒治毒癮收容安置處所

委託經營管理甄選需求

 

壹、基本規範說明:

一、委辦案件名稱: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高雄分會委託經營管理男性戒毒輔導安置處所甄選案。

二、委辦預算金額:依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補助安置處所收容人費用標準,並視受委託單位之服務能量而定。

三、甄選方式:具申請資格者公開甄選,並依資格證件審查→評選作業→決選程序辦理。

四、履約保證金:無。

五、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計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貳、建置地點及服務期限:一、服務地點:高雄市大竂區仁德新村1-1號,收容戒毒男性受保護人。

二、服務期限:自105年07月1日起至106年06月30日止。

參、服務項目及工作內容:詳如本案「委託經營管理實施計畫」。

肆、參加甄選之單位資格:

參加甄選之單位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具有更生人輔導經驗之合法立案團體。

二、證明文件:

(一)單位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主管機關核發設立之證明文件。

(三)法人檢附結算申報書或免稅證明。

(四)參加甄選之單位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

(五)參加甄選之單位聲明書與切結書。

(六)政府相關研究機關(構)參加甄選時檢附主管機關證明文件,得免附參加甄選單位登記或設立、納稅等證明。

(七)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八)參加甄選之單位需製作服務計畫書1式2份,連同證明文件一併密封親送或郵遞。

      參加甄選之單位提送服務計畫書,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申請單位名稱(全銜)。

2、委託服務案名稱。

3、服務目標及預期效益。

4、服務對象、人數及條件。

5、服務內容、方式和服務流程。

6、服務對象權益維護事項(含個案記錄與保管、個案隱私及安全維護等方式、個案輔導、轉介及追蹤服務的方式、發展固定服務記錄表格之規劃及申訴處理)。

7、組織與人力(包括組織圖、人力配置、資格及福利)。

8、服務費用概估及配置。

9、財務分析(含經費來源、收支預算表、經費執行狀況及經費籌措方式)。

10、服務管理之執行能力評估(包括督導系統、規劃執行進度、空間使用管理、服務管理有關規定及自我評估指標與方法)。

11、機構介紹(包括團體性質、人事組織、組織章程)。

12、最近二年歲入、歲出之概算、決算與服務內容及績效說明(設立未滿二年者,得依設立時間檢具之)。

13、計畫執行工作進度表(含工作項目及期程)。

14、運用社會資源之現況(含現有服務對象、常運用之社會資源、志工管理制度、配合社區辦理服務工作或活動、創新服務方式)。

15、其他與委託服務相關事宜。

、訂約:參加甄選者應於決(得)選後1星期內,辦妥簽約手續,如逾期無故不辦理簽約手續,取消決(得)選權,並洽次一優勝單位訂約。

陸、附註:

一、參選之單位應保證所提出計畫書之所有文件、工法、設計、技術等均未違法使用第三者之智慧財產權與專利權,如違反相關規定,參選之單位應負擔所有之賠償費用,與本案承辦單位無涉。

二、參選之單位應自行準備簡報所需之相關設備,本案承辦單位僅提供處所與螢幕。

三、契約相關費用之給付(付費)方式、給付條件(即付款辦法)、履約(工作)期限等請詳閱委託契約書。

四、本須知為委託契約之一部份,如有未盡事宜,依政府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五、本案聯絡方式:

聯絡人: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高雄分會專員  蘇湘涵

聯絡電話:07-6128177;傳真:07-6128179。

聯絡地址: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868號3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橋頭辦公室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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