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
twitter facebook
 
服務內容
字級設定 字級設定-小 字級設定-中 字級設定-大
位置 : 首頁 > 服務介紹 > 安置處所 > 戒除煙毒酒癮類
安置處所
兒童少年類 一般成年類 戒除煙毒酒癮類 其他類
 
為了協助自願接受戒毒的更生朋友,目前與宗教團體、社會福利等機構合作辦理專門戒除煙毒酒癮的安置處所,一般收容期間訂為1年6個月,期滿後如仍有收容之必要,評估延長3至6個月。收容期間施以課程學習、就業、技能訓練、心理諮商輔導,遠離毒品誘惑。
分會 機構名稱 收容對象 性別 收容名額 委辦單位 聯絡電話
總會 淡水友愛之家 18歲至65歲未滿,有心戒除毒癮,且符合更生保護法第2條規定之受保護人 2名 社團法人友愛關懷協會 02-2737-1232
士林分會 士林向日之家 收容之對象及條件:
中華民國男性國民,18歲以上未滿65歲,有心戒除毒癮,且符合更生保護法第二條規定得受保護之更生人。
8名 社團法人台灣潤群協會 02-28332699
苗栗分會 苗栗戒毒村 18歲至
65 歲未滿。
更生保護法
第2條規定
之受保護人。
10名 財團法人
新北市基督教
晨曦會
037-361120
臺中分會 台中馨園(毒癮戒治) 年滿18歲至65歲未滿,更生保護法第2條規定之受保護人 10名 財團法人基督教臺中更生團契 04-22236240
南投分會 草屯療養院 自願接受
心理戒毒輔導
之受保護人。
不拘 22名 衛生福利部
草屯療養院
 
049-2243570
彰化分會 彰化清新學苑 中華民國國民18歲以上未滿65歲,有心戒除毒癮,且符合更生保護法第2條規定之受保護人 12名 財團法人新北市基督教晨曦會 04-8341753
臺南分會 臺南更生晨曦輔導所 年滿18歲
至65歲未滿。
更生保護法
第2條規定之
受保護人。
16名 財團法人
新北市基督教
晨曦會
06-2971534
高雄分會 高雄展夢家園 18歲以上未滿65歲,有心戒除毒癮,且符合更生保護法第2條規定之受保護人 25名 財團法人屏東縣私立基督教沐恩之家 07-2010925
屏東分會 屏東伯特利家園 中華民國男性國民,18歲以上未滿65歲,有心戒除毒癮,且符合更生保護法第二條規定得受保護之更生人。 5名 財團法人屏東縣私立基督教沐恩之家 08-755187
屏東分會 屏東輔導所 更生保護法
第2條規定之
受保護人。
60名 財團法人
 新北市基督教
晨曦會
08-7551781
臺東分會 臺東戒毒輔導村 18歲至65歲未滿,有心戒除毒癮,且符合更生保護法第2條規定之受保護人 6名 財團法人
基督教
晨曦會
089-310675
花蓮分會 主愛之家 18歲
至65 歲未滿。
更生保護法第2條
規定之
受保護人
27名 財團法人
臺灣基督教主
愛之家輔導中心
03-8230418
花蓮分會 花蓮輔導所 18歲至
65歲未滿。
更生保護法
第2條規定之
受保護人。
11名 財團法人
臺灣基督教主
愛之家
輔導中心
03-8230418
宜蘭分會 渡安居 收容之對象及條件:
(一)中華民國女性國民,
18歲以上未滿65歲。
(二)違反毒品危害
防制條例施用毒品
案件之符合
更生保護法
第2條規定
得受保護之
更生人或經宜蘭縣政府
毒品危害防制中心
轉介之收容人。
18名 宜蘭縣渡安居女性關懷協會 03-9252346
基隆分會 基隆向上學苑 (一)中華民國男性國民,18歲以上未滿65歲,有心戒除毒癮,且符合更生保護法第二條規定得受保護之更生人。但丙方基於輔導專長及人力之限制,對於精神障礙、心智缺陷、罹患重病或傳染病、中重度身心障礙、不能自理生活者或其他不適宜者,不予收容,但得或應洽請社會福利或醫療機構安置。 (二)基隆地檢署轉介自費戒癮之緩起訴被告(相關安置、醫療、保險、損壞賠償等費用自行負擔。) 15名 社團法人亞杜蘭關懷協會 02-2465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