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本會評估有就業的需求,而且具有創業相關技能或工作經歷,但是缺乏資金的更生朋友,自有受保護人身分開始起算5年內可依下列規定至各分會申請,每人以1次為限。 *申請條件: 提出2位以上具有財產證明或信用良好的連帶保證人,或提供擔保品設定抵押。 *申請方法: 1.填寫申請書。 2.提出文件: (1)受保護人身分證明文件。 (2)國民身分證。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營業計畫書。 (5)保證書。 (6)依法向政府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 (詳細情形請洽戶籍所在地之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