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窗外有情天-法律廣播劇場>廣播宣導計畫 招標案
ㄧ、甄選單位: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嘉義分會。 二、甄選單位地址:嘉義市林森東路286號2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內)。 三、案件名稱:107年度<窗外有情天-法律廣播劇場>廣播宣導計畫招標案。 四、聯絡人:李蓓宇代理副主任;電話:05-2782601#221 或05-2778610、傳真:05-2713938。 五、參加甄選收件期限:即日起至107年3月14日(星期四)下午4時00分。 六、甄選文件初審地點:嘉義市林森東路286號2樓 七、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07年11月30日止。 八、收受參加甄選文件地點:親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嘉義分會(嘉義市林森東路286號2樓)或以掛號郵寄甄選單位(以郵戳為憑)。 九、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案招標單位。 十、甄選公告附加說明:詳見本案甄選須知及委託契約書。 十一、參加甄選單位資格摘要:詳如甄選須知。 十二、參加甄選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無。 十三、開標日期:107年3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時。 十四、公告日期:107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