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帶身分證到健保局申請欠繳健保費明細表,並向相關人員詢問分期償還之可能。另外向村里辦公處申請清寒證明書或低收入戶證明,再向國稅局申請綜合所得稅清單及財產清單,到分會申請健保費補助。更生保護分會派員訪視之後,依您的實際情況部份或全額補助或申請社會資源協助您繳清積欠之健保費。 對於個案積欠許久的健保費且沒有錢繳納來恢復健保身份,評估個案目前實際醫療困境的需求,規劃協助辦理欠費分期並協助繳交第一期的費用恢復健保身分,讓個案能先運用健保身份就醫,事後再依困境事實予以協助。其餘所積欠各期的健保費用,將輔導個案或連繫其親友或申請社福補助及運用自己的工作所得來繳交,讓更生朋友可以像一般人一樣用健保身分看病。)
參考資料:【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0800-030-598】
為使經濟弱勢民眾就醫無障礙,及時獲得妥適的醫療照護,政府提供各項協助措施,其申請資格和方式如下:
一、健保費補助
各級政府對特定弱勢者補助健保費,補助對象包括低收入戶、無職業榮民、失業勞工及眷屬、身心障礙者、中低收入戶、19歲以下55歲以上之無職業原住民,以及符合菸品健康捐補助資格者。
二、欠費協助
(一)紓困基金貸款
申請資格:經戶籍所在地公所核定為經濟困難或經濟特殊困難者。
申請方式:
1.請攜帶身分證、印章。
2.公所核定為經濟困難或經濟特殊困難者之相關證明文件
3.申貸應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者應附醫療費用繳費通知文件。
4.洽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提出申請。
(二)分期繳納
申請資格:不符合紓困貸款資格者,但積欠健保費超過2000元,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者。
申請方式:
1.請攜帶身分證、印章。
2.備妥第一期款。
3.洽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提出申請。
(三)轉介公益團體、企業或善心人士補助
申請資格:無職業在公所參加健保民眾,因經濟困難無法繳納健保費者。
申請方式:
1.請攜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2.村里長開具的清寒證明
(如因病確實無法工作而影響生計,請附醫院診斷證明書)。
3.洽您所屬的健保局分區業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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