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
twitter facebook
 
訊息報報
字級設定 字級設定-小 字級設定-中 字級設定-大
位置 : 首頁 > 訊息報報 > HOTNEWS > 公告本會甄選組長乙名,歡迎踴躍報考。
公告本會甄選組長乙名,歡迎踴躍報考。

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9日
                                           發文字號:更人字第066號
主旨:公告本會組長乙名,歡迎踴躍報考。
附件:「甄選組長簡章」、「報名表」
一、甄選職務:組長。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三、工作內容及地點:行政管理相關業務並能支援更生保護業務尤佳。
工作地點:臺北市基隆路二段166-1號(總會)。
四、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必要時須於假日或下班時配合加班。
五、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主動積極,願意學習新知識。
(三)能獨立完成交辦事項,樂於團隊合作。
六、甄選資格須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社會工作或個案輔導實務經驗六年以上者。
(二)大學以上學校企業管理、行政管理、經營管理、行銷流通管理、國際貿易暨商務學系、國際企業與學系、財務金融、保險金融系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並曾任實務經驗六年以上。
七、甄選方式:
(一)面試:依書面審查結果,並就應試人員文書能力、學識、經歷及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
 (二) 複試:依面試成績,擇優參加複試。
八、報名時應繳驗下列文件:
(一)報名表(請附上最近3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二)履歷表。
(三)撰寫500至1,000字自傳乙份(以電腦列印)。
九、報名方式:
    請將報名資料E-MAIL給人事組唐組長:aca215@mail.moj.gov.tw
    及dale0502@mail.moj.gov.tw
十、錄取後繳交下列文件:
(一)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三)工作經驗年資證明影本: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
(四)專業證照影本(如因證照錄取始提供)。
(五)男性需繳驗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六)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錄取人員於進用通知後,請赴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合格名單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體檢,並開立日期距報到日1個月月內
錄取後繳交之證件不齊或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一、待遇:
(一)正取人員薪資以新台幣51,696元起薪,另有年終及考績獎金。
(二)正取人員試用期間6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前2個月以八成薪計算,第3個月起以正取人員薪資敘薪。
十二、福利:
(一)享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二)享婚喪生育補助。
(三)團體意外險。
(四)員工健康檢查。
(五)訓練及研習。
十三、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理。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經預告工作人員終止聘僱契約:
   1、本會或分會因故解散或業務緊縮時。
   2、不可抗力暫停工作一個月以上。
   3、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工作人員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4、工作人員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三)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6個月。
      試用期間應接受按月考評。
(四)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員工誠實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五)試用期間比照工作人員發給年終工作獎金,但不比照工作人員發給
      三節獎金、生日禮金及婚喪生育補助。
(六)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
      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惟試用期間請病假,按日減半發
      給薪給,事假按日扣減薪給。
十四、甄選錄取人員以總務組長任用之。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十五、聯絡人:人事組唐組長,電話(02)2737-1232轉215。
 

 
我要報名
*姓名: 地址:
*電話: *e-mail:
最後更新日期:111-10-19 列印轉寄返回置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