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新北分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15日
發文字號:新更人字第1080300234號
主旨:公告本分會甄選專任專員乙名結果,錄取王柏允先生為正取專任專員。
說明:
一、請正取人員王柏允先生於108年10月15日辦理報到,未到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正取人員試用期間為6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即停止聘僱用。
二、本次分會甄選專任專員,招募簡章中表示: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優依序遞補。
因其他參加甄試人員成績未達標準,不予備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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