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士林分會 公告
主旨:公告本分會甄選專任專員1名,錄取視甄試成績正取1名,備取人員依成績列冊候用,如正取放棄報到或於試用期2個月內離職,另行通知遞補。
附件:甄選簡章、報名表。
一、甄選資格:
(一)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以心理、法律、社工、輔導諮商、教育及犯罪預防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需曾任社會工作實務經驗一年以上者。
(二)身心健康、樂觀進取、主動積極、抗壓性高,不妨礙更生保護業務工作者。
(三)具工作意願熱忱能獨立完成交辦事項並虛心接受指導,樂於團隊合作。
(四)熟悉電腦軟體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系統之操作能力。
(五) 領有機、汽車駕照並自備機、汽車者尤佳。
(六)需接受並同意本分會進行素行調查。
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10月12日(星期五)下午5時30分止(以親送或快捷、快遞等寄送方式,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
(一)填具報名表(請至『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網站、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網站』下載,或親至本分會洽詢),並需檢附相關證件。
(二)採親自或通訊報名。
四、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一)報名表(請以電腦列印或正楷書寫,並黏貼近三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另檢附相同照片1張,背面書寫姓名、身分證字號)。
(二)撰寫500至1000字自傳1份(請以電腦列印後簽名)。
(三)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五)男性需繳驗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女性有服役者則提供)
(六)汽、機車駕照影本。(有則提供)
(七)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院之合格體檢表正本1份。(包含X光檢查項目)
(八)曾任社會工作實務經驗服務證明文件。
五、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列冊候用。如正取未來報到則由備取最高分依序遞補,報到後本簡章即完成。
六、工作內容及地點:執行本分會保護業務,含個案輔導、專案規劃、行政業務、宣導活動、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議…等。
地點: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士林分會『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
七、其他:
(一)相關規定及訊息請參閱專員甄試簡章(請至『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網站及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網站下載或親至本分會洽詢)。
(二)聯絡人及電話:黃主任,電話:(02)28331911轉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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