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桃園分會專任人員考試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桃分保字第1070400047號
主旨:公告本分會甄選專任人員過初審之應試者名單,請於107年2月23日準時參加甄選。
附件:「專任人員甄選考試規則」
●通過初審之名單為:陳瑩淑。
●甄選訂於107年2月23日(五)上午8時50分於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四樓(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會議室進行,當日請攜帶身分證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以供查核。
●甄選科目及計分標準:
(一)筆試佔40%:公文寫作、更生保護法、更生保護會服務措施及相關業務(可連結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網站參閱)。
(二)電腦實作佔30%:Word文書處理、Excel試算表實作及Power point簡報製作。
(三)口試佔30%:儀態、言詞、學識、經歷及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
(四)面試時應徵者應據實陳述,如經本分會發覺與事實不符者,則不予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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