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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104年3月「法治教育暨生命教育課程」

 

▲辦理報到概況(圖/黃瑋璇攝)

  於臺北市立青少年育樂中心3樓臺北演藝廳辦理「104年度法治教育暨生命課程」:

  首先,提醒在座每位受緩起訴處分之成員,報到需帶公文及認證時數表,並攜帶個人知證件。

  本月邀請了萬華社區大學講師劉律師孟錦,透過簡報方式呈現,利用日常生活中法律的常識做為開頭,讓受緩起訴處分之成員們思考法律的保障以及相關法律上的邏輯觀念。更透過在買屋買房的時候可能會遇到的凶宅問題、兩性情感當中妨害名譽的狀況、何謂是繼承權?如何拋棄以及繼承,透過這樣人人所遇的情形讓受緩起訴處分之成員一同思考以及分享。

  廉政法令宣導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李主任彥霖,透過簡報、宣導短片,介紹臺北市政府新的執政團隊警察業務的政令績效,針對警察的業務掃毒、掃黃、掃搶械及掃幫派的職責及權利義務,並利用時事新聞與受緩起訴處分之成員一同觀賞及警惕。

  最後提醒因場地租借因素,四月份於4/7星期二辦理法治教育暨生命課程,請各位多加留意。

時間:104年3月8日

地點:臺北市立青少年育樂中心3樓臺北演藝廳

主辦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更生保護會台北分會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臺北市榮譽觀護人協進會

萬華社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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